那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局报送的《关于审批南部新城管廊二期延伸及滨河路管网改造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请示》(那建字〔2022〕70号)收悉。根据创鑫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南部新城管廊二期延伸及滨河路管网改造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评审报告(创鑫项评〔2022〕04-235)和我委项目可研批复(那发改投资〔2022〕号),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要严格按设计规范和初设审查意见并结合实际进行优化。
二、建设内容及规模:该项目建设土石方工程、车行道、花岗岩人行道、透水混凝土、路缘石、交通标志、标线、排水工程、照明工程、微型管廊、车行道下井提升加固、维修更换检查井盖、拆除工程及恢复、迁移变压器等,并对户外箱变进行购置。其中,土石方工程94917.00立方米、车行道78640.38平方米人行道37288.07平方米、透水混凝土9953.52平方米、路缘石16162.28米、交通标志及标线1项、排水工程1项、照明工程1项、微型管廊3906.00米、车行道下井提升加固24座、维修更换检查井盖43座、拆除工程及恢复1项、迁移变压器16座;购置户外箱变(100KVA)3台。
三、概算投资105385528.01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93695019.94元,其他费用8621026.67元,基本预备费3069481.40元(详见附表)。资金来源:2021年度那曲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延伸工程地方政府债券资金
四、建设工期:7个月。
五、招标方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采用公开招投标方式。
六、严格执行基本建设项目审批程序,变相举债类项目或资金未到位项目一律不得提前开工。
项目建设必须严格实行项目管理“五项制度”,项目法人要对工程质量负终身责任,不得擅自变更项目实施地点、建设规模和内容,不得超投资、超概算。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加强质量监管,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和“双清”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关于农牧民施工企业参与政府投资基建项目建设的意见》的通知)(藏发改办〔2020〕165号)文件要求执行。并遵照执行《那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全面实行建筑领域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和工资银行代发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那政办发〔2020〕20号)文件精神,做好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和工资银行代发工作,实现民工工资无拖欠目标。
项目开工后项目法人单位须及时主动对接项目所在地统计部门收集相关项目统计资料,每月底向统计部门报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情况统计报表。
附件:1.南部新城管廊二期延伸及滨河路管网改造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概算表
那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6月6日
抄送:评审中心,委领导。
那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6月6日印发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