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西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投资咨询评估管理办法》(藏发改投资〔2021〕103号)《那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投资咨询评估管理办法(试行)》(那发改评审〔2022〕233号)等文件规定,经公开遴选和委内决策程序,确定了我委投资咨询评估机构“短名单”(见附件)。“短名单”内机构由我委根据投资管理需要,结合投资咨询评估机构管理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原则上每年调整1次。本“短名单”内机构自公告之日起至下次动态调整之前承担我委投资咨询评估任务。
特此公告。
附件:2022年那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投资咨询评估机构“短名单”
那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5月12日
(联系人:白玛同珠0896-3822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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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那曲融媒)
责任编辑:旦增达瓦